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冷链物流新冠病毒消杀科研攻关,在之前第一阶段项目立项实施的基础上,开展第二阶段科研成果现场验证,满足一线疫情防控需求,应急启动冷链物流科研攻关第二阶段现场验证任务,现发布专项定向申报指南,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面向冷链物流新冠病毒的紫外/光催化消毒机和低温臭氧消杀舱的科研项目现场验证(福建福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推荐单位:福州市科技局。
(二)项目实施年限:2021年7月-2022年7月,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8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5日,请承担项目的有关单位尽快申报提交。
本批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都可与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91-87882011。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咨询电话:0591-87862982。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www.atodonata.com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引导性项目”和对应指南代码——上传附件。推荐单位在“项目推荐流程”办理内部审核。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7份,逐级盖章后报送我厅相关处室。
三、申报代码表及联系方式
业务处室 |
计划类别 |
项目类型 |
主题名称 |
代码 |
高新处 |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
引导性项目 |
冷链物流新冠病毒消杀科研攻关(第二阶段) |
2021H0119 |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电 话:0591-87883286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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