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冷链物流新冠病毒消杀科研攻关(第二阶段)定向项目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科技厅 时间:2021-07-19 09:53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冷链物流新冠病毒消杀科研攻关,在之前第一阶段项目立项实施的基础上,开展第二阶段科研成果现场验证,满足一线疫情防控需求,应急启动冷链物流科研攻关第二阶段现场验证任务,现发布专项定向申报指南,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面向冷链物流新冠病毒的紫外/光催化消毒机和低温臭氧消杀舱的科研项目现场验证(福建福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推荐单位:福州市科技局。

  (二)项目实施年限:2021年7月-2022年7月,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8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5日,请承担项目的有关单位尽快申报提交。

  本批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都可与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91-87882011。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咨询电话:0591-87862982。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www.atodonata.com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引导性项目”和对应指南代码——上传附件。推荐单位在“项目推荐流程”办理内部审核。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7份,逐级盖章后报送我厅相关处室。

三、申报代码表及联系方式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项目类型

主题名称

代码

高新处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引导性项目

冷链物流新冠病毒消杀科研攻关(第二阶段)

2021H0119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电 话:0591-87883286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7月1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