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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冷链物流新冠病毒消杀科研攻关,在之前第一、二阶段项目立项实施的基础上,开展第三阶段科研成果验证及推广示范,满足一线疫情防控需求。现发布专项定向申报指南,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面向冷链物流等新冠病毒的紫外光催化复合消杀机的科研成果验证及推广示范(福建福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推荐单位:福州市科技局。
(二)项目实施年限:2021年8月-2022年7月,项目申请经费最高不超过1210万元。
(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请承担项目的有关单位尽快申报提交。
本批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都可与技术支持部门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91-87882011。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咨询电话:0591-87862982。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www.atodonata.com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引导性项目”和对应指南代码——上传附件。推荐单位在“项目推荐流程”办理内部审核。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7份,逐级盖章后报送我厅相关处室。
三、申报代码表及联系方式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项目类型
主题名称
代码
高新处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引导性项目
冷链物流新冠病毒消杀科研攻关(第三阶段)
2021H0120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电话:0591-87883286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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