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应对当前疫情发展态势和满足人民生命健康需求,现以“赛马制”开展“物体表面消杀技术与产品研发”应急攻关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马”目标与组织实施
(一)方向与目标:以“赛马制”方式,支持省内企业、高校院所采用紫外线等物理消毒方式,快速研制对物体表面具有快速杀菌效果、无毒副作用厢体式(便携式)的小型消杀新设备,主要适用于居家、宾馆和办公场所等包裹衣物防疫消杀场景需求,助力防控抗疫。
(二)实施步骤:主要分为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2年4-7月。4月份,面向全省范围征集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评估,择优确定5个以内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0万元资助经费,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任务书,启动实施“赛马”。研制期限2个月,7月底前完成任务书要求。
本阶段考核目标:
1.安全要求:需满足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第13条款泄露电流、电气强度和第27.5条款接地的要求。
2.杀菌性能要求: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在规定的时间内,满足《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第2.1.5.5条款“紫外线消毒箱”试验要求: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 6538)、大肠杆菌(8099)杀灭对数均值应≥3.0,同时60秒以内对上述指标菌杀灭效率≥99.9%。
3.其它要求:至少提供2个设备样品,设备规格尺寸,长、宽、高在100cm×100cm×100cm以内,便于移动使用;单台成本控制在1万元以内,便于推广应用。
第二阶段,2022年8-12月。科技厅组织评估,择优遴选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给予后续支持,重新签订任务书,每个项目给予100万元资助经费。
本阶段考核目标:完成消毒产品注册备案;至少提供20个产品开展应用示范。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业(不含厦门),如申报单位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必须有消杀设备生产经验的合作企业。
(二)项目申报书内容应符合上述第一点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项目目标任务须涵盖第一点第一阶段的考核指标内容。
(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不支持以下类型项目申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项目,或已完成产品开发并投入使用的设备(产品)。
(五)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六)每个设区市推荐2个以内(含)项目,高校院所限推荐1项。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4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有意向或符合条件的企业(院校)尽快申报提交。
(二)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www.atodonata.com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引导性项目”和对应指南代码——上传附件。推荐单位在“项目推荐流程”办理内部审核。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7份,逐级盖章后报送设区市(院校)推荐单位,再由推荐单位审核确认后附上推荐函连同申请书一并报送省厅处室。
(三)本批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都可与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91-87882011。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咨询电话:0591-87862982。
四、申报代码表及联系方式
业务处室 |
计划类别 |
项目类型 |
优先主题 |
代码 |
高新处 |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
引导性项目 |
新冠病毒物理表面消杀技术与产品应急科研攻关项目 |
2022H0109 |
联系方式:省科技厅高新处(福州市北二环西路122号)
电 话:0591-87883286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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