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度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科职〔2021〕3号)精神,2020年度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答辩考核工作定于2021年10月2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考核时间
2021年10月27日全天,上午10:00开始。答辩人员需在上午9:50前将答辩所用的PPT拷贝到答辩地点的电脑上。
二、答辩考核地点
农作农经专业一组:省科技厅十层第四会议室(1012)
农作农经专业二组:省科技厅十层第五会议室(1014)
医学研究专业组:省科技厅十四层第三会议室(1407)
三、答辩考核范围
本人基本情况,发表的论文著作,取得的业绩成果,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发展现状等。
四、答辩考核要求
1.参加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均需进行答辩。未能按时参加答辩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答辩人员可借助PPT(最多不超过10张),讲述5分钟,专家提问答辩时间为8-10分钟。
3.答辩汇报格式:
(1)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申报职务从事专业;
(2)代表作情况:研究方向、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及应用前景等;
(3)任期内业绩情况:承担的项目、获得的奖励、研究成果的应用等。
五、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答辩人员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会场。答辩考核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还须提供答辩考核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答辩人员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核当天报到时体温异常(≥37.3℃),取消答辩资格。
2.答辩人员应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答辩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答辩考核顺序
(一)农作农经专业一组(1012)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1 |
福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
鄢铮 |
2 |
厦门华侨亚热带植物引种园 |
刘育梅 |
3 |
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 |
吴美芳 |
4 |
莆田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
崔纪超 |
5 |
南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
刘忠辉 |
6 |
南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
饶宝蓉 |
(二)农作农经专业二组(1014)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1 |
泉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
尤桂春 |
2 |
泉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
陈惠清 |
3 |
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邓则勤 |
4 |
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林发壮 |
5 |
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周建金 |
(三)医学研究专业组(1407)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1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黄菲 |
2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陈瑞庆 |
3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要少波 |
4 |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
蔡志雄 |
5 |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
郑爱仙 |
6 |
厦门市仙岳医院 |
徐志忠 |
福建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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