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5-0700-2024-00037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科技厅
  • 备注/文号: 闽科提〔2024〕46号
  • 生成日期: 2024-04-23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01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闽科提〔2024〕46号
来源:厅高新处 时间: 2024-05-06 16:12

省文旅厅:

  《关于培育数字“艺匠”,助力我省数字艺术产业创新发展的提案》(20241012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省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为我省数字和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一是注重支持数字艺术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围绕数字文化建模、文化创意等创新需求,支持莆田市数字集团、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企业和高校承担实施了“基于人工智能的妈祖文旅数字孪生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面向文化创意产业的智能知识服务技术及系统的研究”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推动强化数字化采集与管理、VR/AR等数字文艺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和元宇宙等新技术新模式与数字文旅经济加速融合应用。

二是注重加强引育数字艺术科技人才。积极落实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使用、评价等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数字文艺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引育力度。梳理汇总现有的省创新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技术和人才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数字科技人才引进工作。创新科技特派员服务机制,选认数字领域科技特派员235名、团队238个(1115人),为数字艺术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是注重加强科技创新主体培育。支持引导福建网龙集团、福州天盟数码有限公司和福建简致互娱软件有限公司等数字文艺领域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财税激励政策。目前,全省共有5000多家数字和文旅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

  下阶段,我厅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全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的有关部署,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持续培育数字文旅新质生产力。

一是进一步加强关键核心技术供给。紧扣数字艺术产业创新需求与短板,支持科技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承担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加强开展文化数字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等领域的次世代建模技术、三维数字雕刻技术、虚幻引擎技术研发,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和元宇宙等数字新技术与艺术产业加速融合应用,以科技赋能数字艺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进一步做强创新平台支撑。发挥好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示范带动作用,做优做强一批数字文艺领域的创新服务平台、特色产业集群和园区。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建设厦门大学“闽台非遗文化数字化保护与智能处理文化和旅游部重点 实验室”、福建师范大学“智慧旅游实验室”等科研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创新主体申报数字领域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发挥好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作用,吸引更多数字“艺匠”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推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孵化培育一批数字艺术科技型企业,转化落地一批优质科技成果。

三是进一步完善创新政策支撑支持有条件有潜力的数字文艺领域相关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和“科技贷”等财税激励政策,培育壮大数字艺术科技型企业群。结合全省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全省科技·人才活动周等活动,推动数字艺术领域开展科研合作、人才交流。加快出台加强和改进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的有关措施,加强数字“艺匠”青年科技人才引育。

  领导署名:李志忠

  联 系 人:王志锋

  联系电话:0591-87303528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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